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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正常的伦理道德,本不应该发生兄弟相残的事件,特别是“虎毒不食子”,父母指挥4个儿子将同是自己亲出的儿子杀掉,更是不可思议。但这又真实地发生在了黑龙江省庆安县。是什么原因让这慕人间惨剧发生?2005年2月18日《哈尔滨生活报》报道的12年前杀人案,本人作为嫌疑人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,在2005年2月28日赴庆安会见了兄弟4人中的老六。至此,其中隐情终于得以明了。
被害人在家中排行老七,自幼患精神病,几经治疗后仍无法痊愈。老七平时脾气暴躁,对自己的妻子经常打骂,最终妻子无法忍受离他而去。离婚后,老七和父母住在一起,终日好吃懒做,没钱伸手就要,父母稍有怨言即招致打骂。由于受到离婚的刺激,老七的精神十分不稳定,经常打骂邻里,老人、儿童都不放过,邻里见了他都躲得 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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